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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nce for Life 繪畫比賽2024

宗旨
「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」通過推廣舞蹈及文化交流讓人們身心更健康。繪畫比賽主題為「舞蹈與生命」,希望透過作品看到參賽者的內心世界和情感,令人更了解舞蹈與人生的連繫。無論你是專業畫家、學生還是熱愛繪畫的舞蹈愛好者,都歡迎你參加!

獲獎作品將會刊印於 2024年底舉行的「香港國際埃及舞蹈節」籌募表演場刊,並獲得精美獎品。同時,所有參賽作品都有機會在我們的社交平台上展示,讓更多人欣賞、了解到各參賽者獨一無二的藝術之作。

「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」通過推廣舞蹈及文化交流讓人們身心更健康。
今次 Dance for Life 繪畫比賽誠邀各界人士參加。我們希望透過作品,能看到作者和他作品中人物的內心世界和情感,令人更了解到舞蹈與人生優美的連繫。
 

比賽評審

繪畫比賽詳情
1️⃣ 主題:「舞蹈與生命」
2️⃣ 繪畫媒介:自由選擇(水彩、素描、油畫等)參賽作品須為手繪原創
3️⃣ 尺寸限制:A4 (210 x 297mm)
4️⃣徵件期間: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 23:59:59止
5️⃣參賽費用:免費
6️⃣提交作品: 請將作品連同參賽者姓名交到  香港西環干諾道西188號香港商業中心1401室

​報名表格

​歡迎參加繪畫比賽,請點擊以下按鍵及填寫報名表格。

報名方法

  • 「心蹈舞」計劃之繪畫比賽於2024年10月2 日凌晨零時 截止報名。

  • 在報名期限內,參賽者須填寫網上報名表格。

作品規則

  • 參賽作品不可冒犯、誹謗、或包含任何不雅、褻瀆或歧視內容,煽動任何團體或個人仇恨或傷害情感,皆不符合參賽標準。

  • 參賽作品不應帶有廣告宣傳成份。

  • 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、未發表的作品。

  • 參賽作品不得包含侵犯第三方名譽、隱私權或知識產權的內容。

  • 若參賽者提交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參賽作品,將會被撤銷參賽資格。

參賽作品提交

  • 請於徵件期間內提交作品。逾時者恕不接受。

  • 所有參賽作品原稿須放進信封,並在信封封面註明" 「心蹈舞」計劃 之繪畫比賽2024。"

  • 在提交期限內,參賽者可把參賽作品原稿郵寄或親身交到以下地址:
    香港西環干諾道西188號香港商業中心1401室

  • 若參賽作品的郵戳日期遲於 2024年10月1日,將被視作逾期提交。逾期提交或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予處理。

  • 每位參賽者只能提交一份參賽作品。若提交多於一份作品,大會只會接受第一份參賽作品。

  • 請妥善地包裝作品,如因郵寄損毁或丟失,主辦方恕不負責。

  • 在提交期限内,若參賽者未能向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提交參賽作品原稿,將被取消參加「心蹈舞」計劃之繪畫比賽的資格。

  • 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保留隨時更改提交期限的日期和時間酌情權。

  • 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保留篩選所有參賽作品的權利和絕對酌情權。 

參賽作品歸還

  • 主辦機構會在活動結束後4星期內,安排時間讓參賽者取回作品。 逾期不取者,作品將由主辦機構處理。

評審團名單​

  • 麥翠影女士, 現代水墨畫家

  • 黃麗貞女士, 香港藝術學院高級講師, 學科統籌

  • 張潔婷女士,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創辦人

結果公佈

  • 比賽結果將於2024年10月底在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網站公佈。得獎者將在結果公佈後一周內收到電郵通知。若得獎者在獲得通知後的一周內未有回覆,其獎項將被取消,可能會被授予其他合適的參賽者。

產權/知識產權

  1. 參賽者一經遞交報名表格,即同意讓  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 處理有關其作品。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保留在展出後任何時間處置作品的權利。在任何情況下, Dance For Life 無須因作品遭到損壞或狀態有所改變而承擔任何責任。參賽作品可能不會在「心蹈舞」計劃之繪畫比賽結束後退還予參賽者,故建議參賽者保留作品的電子副本。

  2. 參賽者一經遞交參賽作品,即同意授予Dance For Life許可使用權,以用作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 及 「香港國際埃及舞蹈節」 使用、宣傳、展示、複製和分發參賽者的藝術作品,包括但不限於:在網站上重制藝術作品、通過網站製作參賽者的藝術作品、以及在所有創意活動網路的宣傳材料中使用藝術作品。

作品損毀或丟失

  1. 主辦機構申明,作品在參賽過程中有受到損毀或丟失的風險。 主辦機構並不會對此作出任可保証。 請參加前自行評估風險。

個人資料

  1. 所有18歲以下的參賽者請於提供個人資料前諮詢其父母或監護人。

  2. 報名表格所收集的個人資料,只供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作為「心蹈舞」計劃之繪畫比賽的行政用途。

  3. 每名參賽者向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保證及陳述所有提供的個人資料皆是準確無訛。

  4. 每名參賽者確認他/她同意讓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為「心蹈舞」計劃之繪畫比賽使用其個人資料,該等使用當遵從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。

一般條款及細則

  1. 一經參加「心蹈舞」計劃之繪畫比賽,參賽者即被視為已接受並同意受本指南、以及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可能不時發佈的其他說明、條款和細則所約束。

  2. 一經參加「心蹈舞」計劃之繪畫比賽,所有參賽者即同意和被視為同意可以按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要求,參與任何宣傳、廣告或媒體報導,無需報酬。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保留錄製、拍攝及/或記錄「心蹈舞」計劃之繪畫比賽的權利,並可發佈用於任何目的的參賽者圖像和詳細資訊,無需向參賽者支付任何費用或補償。

  3. 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保留在任何時間、基於任何原因而暫停、撤回或取消「心蹈舞」計劃之繪畫比賽以及修改指南的權利,無需提前通知參賽者。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對「心蹈舞」計劃之繪畫比賽一切事宜的決定均為最終決定,所有異議將不獲受理。

  4. 參賽者須就因違反指南而招致、與之有關及/或引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、損害、成本、費用責任(包括法律費用)作出全額彌償,並使Dance for Life 慈善機構免受損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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